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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【牧函】让婚姻回归神圣性

    各位被神所造、蒙主所救的天父的儿女,平安。

    这周,我去北京,参加一个城市植堂会议。归正学堂的苏校长和两位同工,也一道前往观摩教会学校。回程前,我们彼此分享,都深感这一路蒙主的激励,坚固。

    我在主前祷告,愿我们子孙的子孙,指着我们说,他们那一代,尽管先天不足,后天失调,身上残留着不信的文化,教会沾染了异教的样式,侍奉充满了罪人的血气;然而,至高的上帝却藉着这些卑微之人,成就了何等的基业。他们这些承受恩典的人,身上既有明显的欠缺,就真显出基督“在圣徒中所得的基业有何等丰盛的荣耀”(弗1:8)了。他们虽在上帝面前一无是处,又常在世界面前灰心丧胆,上帝仍在基督里赐给他们何等远大坚毅的理想,这就真显出福音的奥秘与大能,“在外邦人中有何等丰盛的荣耀,就是基督在他们心里成了有荣耀的盼望”(西:1:27)。愿我们子孙的子孙说,这样看来,那位死而复活的救主,是真在我们的祖先中间了。

    昨天和今天,教会向那些在上帝和会众面前结婚,立下婚姻盟誓的夫妇,颁发了结婚证书。在登机前,我读到一位年轻弟兄,圣约法律人团契的郭海波写的这篇文章《回归婚姻的神圣性—归正教会结婚证》:

    记得当《婚姻法解释三》出来时,个人认为,政府直接用政策和法律来捆绑人们感情,并捆绑销售唯物意识,并且有把感情关系转变为初级经济关系、离间恋人/夫妻感情的嫌疑,因此我呼吁说:“让我们把婚姻法架空吧”。

    终于在昨天的主日崇拜中,我们牧师宣告“我们将有教会结婚证”,真是令人欢欣的好消息。这是具有最高效力的证书,是具有最长时效的证书,是最有含金量的证书,是自由开放社会中颁发量最少的证书,是神所配合的一男一女誓约的证书,是有最多见证人的证书,感谢赞美神,若祂赐下如此美好的婚姻,这个世界还有什么可把这二人分开。

    当然,教会颁发结婚证,不是否认掌权者管控公民婚姻的权力,我们仍然会到民政局登记。这两个证的意义在于,它们向两个世界(信与不信)宣告了二人的婚姻神圣不可侵犯。两个证书,谁先谁后呢,我初步分为以下几种情形:

    第一,可以不分先后。二人认为只要有教会结婚证,抽空隙时间去民政局领取政府结婚证,先后并不重要。

    第二,先领民政局的证书。可能是因为世俗法律让人更有安全感,也可能是为了规避办证所可能带来的烦恼(时间的和情绪的),并且可以在教会婚礼后,直接携带此证书安心地去度蜜月。

    第三,先领教会结婚证。我想,谁先谁后,这是个重要问题,是把上帝律法还是把世俗法律放在第一位的问题,是你的婚姻最希望得到哪个国度的法律保护的问题。当然,这并不意味如果不先领教会证书,就否认了二人作为基督徒的纯正信仰,因为之前的基督徒都在教会颁发结婚证之前就结婚的。

    就我个人而言,我和我未来的妻子会选择第三种。尽管前两种也有自己的恰当理由,但我相信在举行教会婚礼之后再去民政局办证,也不会花费多少时间和产生什么麻烦,要多收费用,就收吧。 要多跑路,就跑吧。

    我们教会的结婚证书到底是什么样的呢 ? 期待Ing……

    谢谢这位弟兄,让我们喜悦,也让我们思考。为什么婚姻是神圣的,因为婚姻关乎上帝(玛2:14 因耶和华在你和你幼年所娶的妻中间作见证),婚姻也关乎子孙(玛2:15 为何只造一人呢?乃是他愿人得虔诚的后裔)。

    为什么婚礼是神圣的,因为新郎代表着基督,新娘象征教会。保罗说,这是极大的奥秘。哦,是的,”这是极大的奥秘”(弗5:32)。

    今年最感恩的两件事,是蒋蓉师母在上周生日感言中说,一是五年来,我们夫妻共同做婚前辅导,已超过500小时。这些时光,是上帝透过每一对恋人,对我们最美的祝福。二是她陪我一起在神学院学习希腊文和希伯来文。20年前,我有一个梦想,希望老师在课堂上忽然说,王怡,你过去和蒋蓉坐一排。上帝何等伟大,按祂的时间,让我的妻子成为同桌,实现了我初恋的愿望。

    亲爱的弟兄姊妹,不想爱上20年的爱,根本不是爱。因为哪怕你一个小小的愿望,主都可能用你的一生来实现。只想恋爱两三年,就是根本不想恋爱,只想在教会委身五六年,就是根本不想委身。只想在退休前或退休后服侍主,就是根本不想服侍主。只想在人生某个阶段信耶稣,就是根本不信耶稣。

    爱,就是直到死亡将我和另一个人分开。信,就是死亡也无法将我与基督的爱隔绝。那些因着信而寻求属天婚姻的人哪,主必赐福你们,在哭泣后加给你们甜蜜。那些为人间婚姻而远离信仰的人哪,回来吧,主的宝血能点石成金,主的福音能变废为宝。把你的人生丢在可回收的垃圾桶吧,因为没有永生的人生,根本不是人生。

     为你们的婚姻和子孙祷告的仆人王怡,20121206

  • 【牧函】打一场婚姻保卫战

    各位“或男或女、在基督耶稣里都成为一了”(加3:28)的会友,平安。

    最近我留意两件事,一是8月6日开始的伦敦骚乱,卡梅伦首相15日发表讲话,称家庭价值的崩溃,是社会骚乱的根源。他这样描述一个奢侈而破碎的英国,“孩子没有父亲,家庭没有管教,学校没有纪律,犯罪不受处罚,不负责而有权利,不工作而有福利”。

    二是最高法院对《婚姻法》的新司法解释,8月13日开始施行。这个解释对夫妻财产关系的分割,作了重大突破。离一种反婚姻、反圣经和彻底个人主义的婚姻财产制,已相去不远。我有两个基本评价,其一,最高法院所理解的婚姻的合一性,已低于个人合伙关系。即婚姻不是“成为一体”,而是“合租合营”。其二,最高法院抛弃了现代的(也是西方古典的)盟约婚姻观,退回到中国古代社会的“彩礼”婚姻观。即婚姻不是“离开父母”,与妻子联合;而是两个家庭投资入股,结婚带着彩礼来,离婚带着彩礼走。说白了,就是买卖婚姻。

    长老会意识到这个司法解释,将推动当代婚姻价值的继续崩溃,对基督徒的婚姻也会带来新的试探和挑战。因此,在教会《治理章程》付印之前,长老会紧急提出一项对婚姻定义的修正案,上周已分别在长老会和执事会上全票通过。在《章程》第八章《教会的崇拜》的第五节《婚礼》,修订了前两个条款如下:

    ⑴ 信徒的婚姻是上帝设立的,一男一女、一生一世的盟约,包含双方在身体、财产、爱情、生活和信仰上的合一与忠诚(创2:24,可10:7-9,弗5:31-32),并在公开的见证(婚礼或婚姻登记)下成立(箴2:17,玛2:14)。

    ⑵ 信徒的婚礼不是教会的圣礼,于教会内外都可举行。国家为管理社会秩序而要求的婚姻登记,基督徒应遵循办理,履行公民的义务。但那违背《圣经》、藐视婚姻盟约的永久、合一和忠诚的条款,如允许离婚及夫妻财产分割的,基督徒不当遵守(太19:4-9)。

    在教会外,我乐意被人称为“基督教右派”(Christian right),或基督教保守主义。即因着相信圣经的权威,而在一系列伦理、社会观念上持守传统,尤其是对家庭价值的重视。自宗教改革以来,那些笃信圣经的教会,都是捍卫盟约式婚姻的主要力量。这也是秋雨之福教会的异象之一,公开化的教会,基督化的家庭,社区中的彰显。在某种意义上,这是更艰难的宣教。就是活在邻舍面前,决心用一辈子的眼泪和挫折,去告诉爹妈亲朋,无论如何,耶稣都是我家之主。有时你会想,还不如离开伤心地,换个城市去荣耀主呢。

    教会有许多夫妻一起祷告,希望能撰写一份家庭价值宣言,表达我们对时代的负担。从今天起,唯有主的教会,才能在中国打一场真正的婚姻保守战。所谓“打”,不是昂首扛大旗,而是低头背十架。所谓婚姻保守战,就是在盟约的连接中的,自我中心的破碎之战;就是以基督为约的中保,在这破碎中,如梨花带雨,承受恩典。

    这不但和已婚的哥哥姐姐们相关,也与未婚的弟弟妹妹们相关。因为第五诫“孝敬父母”,是一切爱人如己的开端。家庭的仁爱、包容和牺牲,及家庭的权威、角色和次序,是上帝为一切团契关系立下的恩约和治理的典范。

    亲爱的弟兄姊妹,即使你觉得自己没有为主做什么,只要你一生,按着圣经教导,做一个妻子,一个母亲;做一个丈夫,一个父亲。几十年如一日,无论时代浪潮如何飘摇,你只在恩主面前流泪,不到撒旦面前哭泣。你渴慕的,不是自己经营的幸福婚姻,而是能够信靠基督的婚姻;你在一座淫乱的哥林多城里,从红颜到白头,壮汉到暮年,默默无闻的忍受了你所忍受的,坚持了你所坚持的,见证了你所见证的。临终前,还能亲吻那个又爱又恨了一辈子的人——有一天,长翅膀的天使会对你说,为这城里世世代代预定得永生的百姓,感谢你的服侍;谢谢你为主的缘故,打了这辈子的婚姻保守战。

    希伯来书说,“婚姻,人人都当尊重”(来13:4),这不仅指已婚者尊重自己的婚姻。更准确的翻译是,婚姻,当在人群中被尊重。经文指向婚姻(婚礼)的公共性,表明家庭构成了一切公共关系的基础。每个人都有责任,尊重自己和他人的婚姻。但令人痛心的是,连中国的最高法院也不尊重婚姻。为此,我愿已婚的肢体知道,也愿未婚的肢体知道,你们在婚姻中的艰难,或你们对婚姻的期待,都与这个国家的命运息息相关。

   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愿和你们一起为主打那美好仗的王怡长老,写于2011/8/23