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位“主所愛的弟兄們哪”(帖前 2:13),平安。
從 2009 年開始,教會將這一個月(從 5.12 紀念日到 6.4 紀念日),定為全教會的“為國家禱告月”。
保羅在《提摩太前書》第 2 章這樣說,“1 我勸你,第一要為萬人懇求、禱告、代求、祝謝;6 他舍自己作萬人的贖價,到了時候,這事必證明出來”。
觀察這段經文,我先為你們指出三個意思:
1、保羅說這件事是很緊要的。“第一”,通常有兩種意思,可能指時間上的先後順序,為萬人懇求、禱告,要在我們的時間表上排第一,或排在“優先打擾”的位置上。也可能不指時間順序,那就意味著,保羅認為,對基督徒的信仰生活而言,“為萬人懇求”差不多是最重要的一件事。譬如今天晚上要為國家禱告,又有朋友約著吃飯。那保羅的意思就是,為國家禱告,顯然比陪朋友吃飯更優先。又或者當為他人禱告的事項,與為自己禱告的事項,出現時間衝突時,保羅的教導是,你要先為萬人代求。無論如何,在保羅眼裡,為著一個普世性的國度的禱告,其緊迫性,和在信仰生活中的首要性,似乎都大於我們為日常生活所求。
2、保羅說這是一件很美的事,這件事的結果會使神喜悅。“好”的意思就是善。這意味著,假如你在某個時候,不太確定自己現在該做什麼事,才可以使神喜悅,那麼至少跪下去、為萬人懇求,是蒙神悅納的。或許禱告之後,你便知道接下來該做什麼了,你的信仰生活將被扭轉,也未可知。
3、保羅的這段話,不是一個建議,而是一個命令。“我勸”,是保羅常用的一個命令式的用語。在 《羅馬書》第 12 章,保羅從論述因信稱義的福音,轉向論述基督徒的聖潔生活時,就是用“我勸你們”,來統領這之後的全部篇幅(12-16 章)。勸,既是勸勉,也是勸誡。這不是我們的一個選擇,在我們的個人和家庭生活之餘,如果有閒暇,不妨花一點時間為萬人懇求,為國家禱告,為社會祝謝。不是。保羅的意思基本上是說,你必須這樣做,必須將為萬人懇求,視為你的基督徒生活的支點,否則這個聖約群體,在這個世界上就難以生存。至少,就不可能在世上以一種討神喜悅的方式生存。
現在,如果你感到了事情是如此嚴重而迫切,並且因為意識到自己常常不為萬人懇求,而嚇出一身冷汗,你就可能產生一個疑問。那就是保羅雖然如此強調為萬人懇求的重要性,但他似乎並沒有為我們指出這個“懇求、禱告、代求、祝謝”的具體內容和方向。換言之,我們好像只看到了禱告主題,卻沒有明確的禱告事項。我們知道要為誰(WHO)禱告了,但還不知道為什麼(WHY)要為他們禱告,以及到底為他們禱告些什麼(WHAT)。而後兩個問題的答案如果不清楚,我們雖然被嚇一下,羞愧自己沒有遵循主的教導,大大忽略了自己的責任,但我們為萬人懇求的心,似乎仍然無法被激勵。
接下來,我們看這一句,保羅雖然沒有教導禱告的內容,卻給出了一個禱告的目的,就是“使我們可以敬虔端正,平安無事地度日”。不過我們暫時不確定這是否最終的目的,這將取決於我們下面的解經。但至少這是一個間接的、初步的目的。
很多解經家指出,“敬虔”,是希臘文化中一個流行的倫理概念。在希臘文化中,這個詞的主要意思,是指對祖先、親人、君王、諸神、法律不同等級的尊敬的態度。非常類似中國傳統中對“天地君親師”的敬仰之情。如果換成中國文化的概念,希臘人所謂的“敬虔”,很像儒家所言的“忠孝”,代表了一個倫理社會的核心價值和倫理秩序。保羅顯然借用了這個希臘詞,而且他使用這個詞,基本上都在三卷教牧書信中(提摩太前後和提多書,共出現 10 次)。這意味著,1、這是一個與“教會生活”密切相關的概念;
2、這是一個關乎教會與世界的關係的重要概念。
如果我們把這段關於禱告的教導的焦點,僅僅放在“使我們可以敬虔端正,平安無事地度日”的目標上,那麼不可避免地,我們會傾向於某種消極的理解:
1、基督徒應採納一種為世人為接受的生活方式,這是為了確保我們在這個有敵意的世界裡存在的唯一方式,或緩和在一個充滿敵意的社會中可能經歷的種種壓力;
2、基督徒應儘量在外在行為上符合世俗的價值秩序和倫理觀,並且敦促我們在對外關係上採取一種安靜的“低姿態”。
不過,如果我們將這段經文,與教牧書信和其他保羅書信(如哥林多前書和以弗所書)所描述的初代教會在希臘-羅馬秩序下的存在狀態,和教會內部出現的種種問題,聯繫起來,那麼,我們可能會從另一個角度,指出“為萬人懇求”可能包含的幾個背景:
1、因著基督的福音,教會與世界處在一種緊張的關係中;禱告的迫切來自這種緊張關係。
2、當地的文化(無論是希臘式的“敬虔”還是中國式的“忠孝”),正在對教會群體生活構成壓力,使之成為世俗倫理秩序的一部分;禱告的迫切來自這種壓力。
3、一種過度實現的救恩論,正在助長一種精英主義、小群主義的氛圍,提高了教會與世界分離的傾向,使教會對所在的城市和社群漠不關心。
因此,讓我們嘗試以一種積極的理解,去描述“使我們可以敬虔端正,平安無事地度日”的這一為萬人懇求的目標:
1、教會發現自己處在一個對社會進行宣教服侍的地位上。
2、教會發現自己取代了多神時代的不同城邦的祭司,而成為了“全世界的祭司”。
3、換言之,教會必須在屬靈的意義上開始對整個世界負責。
4、保羅使“敬虔”一詞成為了對整個基督徒生活的描述。信耶穌,必須轉化和落實為一個看得見的基督教聖約群體的生活模式。保羅聖化了“敬虔”和“端正”這一對措辭,將信心作為一切敬虔行為的根基(這是對希臘倫理的顛覆,也是對儒家倫理的顛覆)。
5、從而,保羅將基督徒在希臘-羅馬社會的存在方式,描寫為一種新生命的全面經歷,這一全新的樣式是藉著相信基督而產生的,並且在人類社會中以看得見的方式活出來。
6、因此,這一看得見的“敬虔、端正和平安無事”,成為了一種參與社會、並挑戰世俗生活的、可敬的生命形態;
7、換言之,基督徒必須以一種高於倫理生活的信仰生活的秩序,來介入世俗社會。而為萬人懇求,正是模造這一更高的信仰生活的秩序、使之具有祝福和更新世俗文化的力量的方式。
接下來,我會將解經的重點放在這段經文的後半段,我會指出,理解“第一要為萬人懇求”的關鍵在整個意義段落的後半段,而根據後半段,我們應該採納上述積極的理解,而非消極的理解:
他願意萬人得救,明白真道。因為只有一位神,在神和人中間,只有一位中保,乃是降世為人的基督耶穌;他舍自己作萬人的贖價,到了時候,這事必證明出來”。
顯然,這是保羅從福音使命的角度,對福音本身的一個描述。
於是,我們進入了“為萬人懇求、禱告、代求、祝謝”和“使我們可以敬虔端正,平安無事地度日”的真正的目的。這個目的就是福音本身。
在這裡,保羅將“為萬人懇求”這一禱告主題,直接轉向福音本身。我要指出兩處經文上的觀察,來揭示這一以福音為中心的代禱:
第一,“因為只有一位神,在神和人中間,只有一位中保”。保羅說,這是“第一要為萬人懇求”的原因。希臘-羅馬世界,是一個諸神的世界。每座城邦都有自己的神,而且不只一位。因此,異教世界的禱告原則是,“各人哀求自己的神”(拿 1:5)。換言之,對當時那個世界而言,“為萬人懇求”是一個顛覆性的命令,和一個顛覆性的禱告原則。它的合法性和緊迫性,都建立在“只有一位神,只有一位中保”的福音之上。換言之,“為萬人懇求”是福音本身的要求,也是對福音的見證。保羅以這段“為萬人懇求”的經文,宣佈廢除希臘-羅馬世界的一切祭司制度,宣佈他們都是假祭司。這意味著,在教會之外,凡是從事為他人“懇求、禱告、代求、祝謝”的業務的,都是在從事“非法宗教活動”,並且註定是徒勞無益的。為什麼呢,因為“只有一位神,在神和人中間,只有一位中保”。大使命意味著,基督向全地宣告祂的主權,而教會“為萬人懇求”,就是這主權式的恩典,臨到每一座城的方式。
第二,這段經文接連出現了三次“萬人”。首先,“萬人”的希臘文,不一定特指每一個人類個體。在聖經神學中,它通常強調全部、整體及整體中的每一分類。在以色列的和古代社會的觀念中,當我們說“所有人”,即指所有民族、所有社群、所有城邦、所有語言、所有地域和所有階層,無論人類文化使用任何標準來劃分人群,“萬人”的意思,都是指對一切標準和劃分的涵蓋及突破。
而這三個“萬人”,清晰地顯明了這一“以福音為中心”的禱告藍圖:
1、我們必須靠著聖靈,“為萬人懇求、禱告、代求、祝謝”;
2、因為天父“願意萬人得救,明白真道”;
3、並且基督已經捨命,“作了萬人的贖價”。
換言之,救贖的範圍,就是福音的範圍,福音的範圍,就是禱告的範圍。這三個“萬人”在規模、目的和責任上,都是一致的。如果我們活在福音中,我們就必須活在“為萬人懇求”的禱告中。
換言之,保羅這一“為萬人懇求”的命令,帶著強烈的宣教目的。遵從這個命令,意味著基督徒不再為自己和自己的家庭而活,基督徒必須為他所在的社區、城市、民族、國家,乃至天下萬族和全世界而活。基督徒必須是一個“全世界的公民”,儘管世界的絕大多數地方我們終生不會踏足,絕大多數人我們終生不會相逢。但保羅提醒我們:
是“禱告”,而不是“旅遊”,才使我們成為一個世界公民。
換言之,如果你沒有去過世界上其他地區,甚至沒有離開過自己的城市和省份,這並不意味著“世 界”對你來說是不完整的。然而,如果你沒有活在“為萬人懇求、禱告、代求、祝謝”的福音使命中,那 麼,“世界”對你來說就是不完整的。上帝創造了一個如此遼闊的世界,耶穌也拯救了一個如此遼闊的世界,而你卻終其一生活在一個自己的角落裡(在這個意義上,浪跡全世界的作家三毛,並不是一個世界公民,而是一個可憐的、活在自己角落中的人)。無論你擁有多少事物,去過多少不能不去的地方,嘗過多少不能不吃的美食,如果你沒有活在“以福音為中心”的為天下萬人的代求中,或這種代求沒有模造你的信仰生活的樣式,就是“敬虔、端正”和仿佛無事發生的“平安”,你就仍然只是一個夜郎自大的井底之蛙。
現在,讓我舉一處舊約的經文作對照,就是在過去幾年,教會分享“為國家禱告”和“為這城求平安”的異象中,常引用的《耶利米書》第 29 章 7 節: “我所使你們被擄到的那城,你們要為那城求平安,為那城禱告耶和華,因為那城得平安,你們也隨著得平安”。
我真心希望每一位會友,都能背誦這節經文,就像能背誦《羅馬書》11 章 36 節一樣(如果你記不得這節經文是什麼,建議你讀到這裡時、先停下來查閱你的聖經)。因為這是上帝塑造和帶領這間教會的、極其重要的七八處經文之一。我們在分享教會的“城市異象”,公義、憐憫的事工,甚至基督教教育的異象時,都曾仔細分享過這段經文(耶 29:1-9)。
上帝的百姓,成為全世界的祭司,甚至為異教的城邦和統治者禱告(保羅特別指出,“萬人”中也包括了“君王和一切在位的”)。這一屬靈責任的起源,正是在以色列被擄巴比倫的時期(基督教學校也誕生於此期間)。從救贖歷史的大藍圖來看這段經文,這並不是一個減少與世界之衝突的權宜之計。而是對新約時代的真以色列(即教會)散居在萬族萬國當中的存在狀態和福音使命的預備和路線。
最後,讓我為你們歸納和應用,“第一要為萬人懇求、禱告、代求、祝謝”的真正目的和方向:
1、一切代求都是為著福音,即“這事必證明出來”。所以,保羅接著便說,“我為此奉派,作傳道的、作使徒、作外邦人的師傅,教導他們相信,學習真道”(提前 2:7)。
2、為世俗社會的秩序禱告,目的是叫福音得以傳給任何社會、任何制度和任何群體的人。
3、譬如說,我們可以為食品安全禱告嗎?根據這段經文,除非你能確定並希望更安全的食品,可以更好地幫助福音在中國社會的傳揚。否則,“為食品安全禱告”可能只是基於自身利益出發,為“我們日用的飲食”向主禱告。我不是說你不能這樣禱告,而是說,這個禱告可能與“第一要為萬人代求”無關。當然,食品安全的確有可能與福音有關,但你必須看見這個關係,並為這個關係而迫切,而不僅僅是為身體的健康而憂愁。
4、也就是說,我們必須在禱告中顧及整個社群、城市乃至全國的益處,而這些益處的最終目的,是使人得救。我們乃是在為一個能夠推廣福音的社會和文化環境禱告。這意味著,你必須去尋求和思考福音與每一件事的關係。
5、這意味著,整個社會、包括政權在內,都是上帝的活動範圍。因此我們為萬人和萬事禱告,是因為我們相信“萬事相互效力”,並期望“叫愛神的人得益處,就是按神旨意被召的人”。而這個益處,就是使預定得永生的人來到基督面前。
6、因此,“為萬人懇求”,意味著將這個遼闊世界的一小部分帶到上帝面前,不斷地“把各人在基督裡完完全全地引到神面前”(西 1:28)。我常聽弟兄姊妹的代禱說,“為我父母的健康禱告”。但這根本不算一個保羅在這裡所說的“為萬人代求”的禱告。因為他們沒有提到或並不在乎身體健康的目的是什麼。假設身體健康會導致一個人遠離福音,我們為什麼還要為他求身體健康呢?我們這樣做,豈不是有可能出賣他們的靈魂?如果我們為他人的代求沒有以福音為中心的話。
7、同樣的,“我希望環境變得更好”,“我禱告減少霧霾”,“我禱告不要再有地震”,“我禱告中國實現自由民主”,這些代求都有可能與福音有關,但也有可能塑造了一個以今生和這個世界為中心的生活方式。這就與保羅所教導的,以福音使命為導向的、高於世俗倫理生活的信仰生活,去參與和介入這個社會的目標,南轅北轍。
8、雖然福音常在暴政下開花結果,但暴政並不是我們祈禱的方向和合神心意的理想狀態。因此,“為萬人代求”,在一方面,帶著本質上的革命性或激進性。我們懇求主,消除不義,改變攔阻福音的一切惡法和暴政,甚至審判邪惡的掌權者,或扭轉他們的心意。但在另一方面,“為萬人代求”,又帶著順服的心和對上帝掌管萬事的敬畏。譬如,如果上帝通過逼迫來復興教會,我們祈求上帝幫助教會,甘心領受逼迫中的祝福;如果上帝容許暴君和專制存在,來管教這個世代,我們祈求上帝給我們忍耐和敬畏的心。
9、換言之,“為萬人代求”是教會與世界的關係的前線。按照凱勒牧師的說法,這意味著,教會的禱告必須是“前線的禱告”,後不是“後方的禱告”。前者是積極地介入這個世界,投入福音的戰場。
後者是一種對今生的益處和屬靈現狀的維持。前者是在禱告中顛覆這個世界,又在身體上順服在上的權柄。後者是在靈性上順服這個世界,失去了用福音來顛覆這個世界的力量,從而又在身體上不得不依賴這個世界。
親愛的弟兄姊妹,我勸你們,“第一要為萬人懇求、禱告、代求、祝謝;為君王和一切在位的,也該如此”。好使福音,塑造我們的生活樣式,並自由地滲透到社會的每一個角落。我勸你們,為任何人的禱告,都要為靈魂禱告,為任何事的禱告,都要首先關切基督的救恩。我也勸你們,行公義,好憐憫,在基督的福音中,重建與這個遼闊世界的關係。
在基督裡愛你們的弟兄 王怡牧師,寫于 2015 年 5 月 21 日
附錄:關注陳雲飛
成都秋雨之福教會 良心犯家屬援助小組
及尼哥底母查經班“關注陳雲飛”義工小組
成都秋雨之福教會的慕道友,陳雲飛先生,于 2015 年 3 月 26 日被成都新津縣警方刑事拘留,涉嫌罪名是“尋釁滋事罪”和“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”。該拘留的通知書於拘留後一周的 4 月 3 日簽發。2015 年 5 月 4 日,陳雲飛因涉嫌上述兩項罪名,被正式逮捕。
陳雲飛最初是一位上訪者,後來成為一位“全職”幫助上訪者的維權人士。因他多年來為此所承受的打壓,在成都的上訪者群體中深受尊重。
他曾於 2004 年的 6 月 4 日,自費在成都某日報上以商業資訊的名義,出人意外地刊出“向天安門母親致敬”的公益廣告,引發軒然大波。從此,陳雲飛以各種極具創意、也極具政治風險的行為藝術的方式,關注社會公義,幫助弱勢群體,以和平與非暴力的方式,表達他的各類社會、政治觀念。譬如在 6 月 4 日當天進行“獻血”活動,倡言為彭州石化工程的散步,在 2015 年清明前探望六四死難者家屬及掃墓(因這一行動而被警方扣留,失去自由),以及舉牌要求官員公佈財產,主動報警聲稱自己失去了與“境外敵對勢力”的聯絡方式,替拆遷戶向警方正式申請購買蘇制坦克以行駛正當防衛權等。
多年來,陳雲飛因這些言論表達行動,屢次遭到成都警方的毆打、非法關押、失蹤或“被旅遊”。
2009 年,在秋雨之福教會受到逼迫、於戶外舉行主日崇拜期間,陳雲飛開始慕道,曾參加了 8 次 戶外崇拜。在 2011 年,他恢復了慕道,經常參與秋雨之福教會的聚會,認識基督的福音,是教會較為固定的慕道友。
並且,陳雲飛與本教會的三項事工之間,有著較深的關係。其一是教會的“良心犯家屬援助基金和援助小組”。教會自 2011 年開始這項事工後,陳雲飛因為未曾受洗,不是這個義工小組的成員。但他也參與了對良心犯家屬的探訪,有時也出席該義工小組的查經聚會。
其二是教會的“尼哥底母查經班”。教會從 2013 年夏天開始這個兩週一次的福音團契,陳雲飛從一開始便參加這個團契,當他人在成都時,幾乎從不缺席,是最穩定的參與者之一。
其三是教會的“上訪者福音團契”。因為陳雲飛常將一些他認識的上訪者帶來教會,2013 年,他多次建議和請求教會,開展對上訪者群體的福音事工。因為他認為只有教會才能真正幫助那些既絕望又不肯真絕望的人。正是基於他的建議和請求,也基於他在上訪者群體中長期的幫助和聯絡工作,教會於 2013 年開設了這一福音團契。
但從 2014 年 6 月起,上訪者福音團契在教會的聚會,受到警方的極大壓力。被迫停止了兩次。在這個過程中,除了團契的負責同工外,陳雲飛本人也因此受到許多壓力。
教會相信,“惟有上帝是人類良心的主宰”(《威斯敏斯特信條》第 20 章 2 條)。無人可以武力強迫他人的信仰、良心和理性。因此,僅根據一個人的言論、思想和信仰的觀點及表達,而剝奪個人的人身和財產自由及生命,是錯誤的和違背《聖經》的行為。
因此,我們對因言論表達的行為而被刑事拘留的陳雲飛先生表示極大關注,並由參與上述事工的基督徒組成了“關注陳雲飛”義工小組,為他的信仰之路和身體的獲釋迫切代禱,對他的家人(母親和女兒)在他羈押期間的生活進行關懷、幫助和探訪,以及為接下來可能發生的審判和關押,籌集必要的生活、訴訟和教育(陳雲飛的女兒將于 2016 年參加高考)基金。
這並不代表我們對陳雲飛先生所從事的上述言行的贊同。對個人的具體社會、政治觀點進行評價或支持,並不是基督教會的責任和使命。然而,“行公義、好憐憫”,以慈愛和誠實與遭受不義之人同在,卻是曾被釘在十字架上的主耶穌基督,所命令和喜悅我們去行的。這也是教會信靠和見證基督十字架的方式。相反,“人若知道行善,卻不去行,這就是他的罪了”(雅 4:17)。
根據教會的慈惠決議,秋雨之福教會將從 2015 年 4 月起,向陳雲飛的母親支付每月 500 元的生活補助,向陳雲飛的女兒支付每月 700 元的生活補助(這是陳雲飛通常向母親和女兒承擔的日常生活費用),該項慈惠幫助將持續到陳雲飛先生獲得自由之後的一個季度為止。
另外,“義工小組”也受家屬之托,正式公佈陳雲飛的女兒陳馨月目前的監護人,也是陳雲飛的前妻張世蓉女士的帳戶。請對此有負擔的基督徒、教會及一切同情陳雲飛及因言獲罪者的愛心人士,按著上帝給你們的感動和力量,幫助這個家庭,尤其是為可能發生的法律訴訟和大學教育費用,捐助足夠的基金。使這個家庭在承受這一極重大的苦難和愁苦的時候,藉著我們微不足道的關懷,而靠著上帝的憐憫,得著稍微的安慰。
中國農業銀行 戶名:張世蓉 6228480469053015373
中國建設銀行 戶名:張世蓉 6217003810037266684 支付寶 戶名:張世蓉 [email protected]